论塑料包装材料卫生安全性的基本要求
http://www.packltd.cn 时间:2020年5月13日 关注数:612 次 |
摘要:食品安全是一个涉及范围较广泛的概念,它既包括食品本身的安全(如原辅材料、添加剂等),还包括食品的生产领域安全
食品安全是一个涉及范围较广泛的概念,它既包括食品本身的安全(如原辅材料、添加剂等),还包括食品的生产领域安全(如生产加工领域的卫生情况、操作人员卫生健康情况、配套生产设备的卫生安全等)、流通领域的安全(如食品的存储、运输等情况),还有个重要因素就是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包装材料不安全则难言食品安全。
从包装材料安全角度来讲,包装材料的卫生性不能达标,材料中有害物质发生迁移会影响到食品,导致食品不安全。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包装技术给食品安全也带来了挑战,因此食品包装材料安全同样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具体而言,塑料包装材料卫生安全性方面有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塑料用基础树脂
用于生产食品包装的塑料基体树脂是高分子物质,若为单纯塑料高分子材料,即使进入人体,也不会被吸收而产生毒害作用。但若其中的一些有毒有害“杂质”,比如塑料中会残留单体或低聚物,其相对分子量较小,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毒性,使用时这些小分子单体会向食品迁移,沉积到体内,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对身体造成不利的影响,即毒害作用。此外如单体不纯以及对人体有害的催化剂超标等,树脂即变为“有毒有害物质”,也因此而可能使塑料包装材料丧失良好的卫生安全性,因此在GB 4806系列国家标准以及各国相关法规中,均明确了各材料中单体的最大残留量,生产企业使用满足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规定要求的原料,以消除由原料给塑料包装带来的风险。
2、塑料用添加剂(助剂)
实际上,我们使用的塑料包装材料通常是以高分子树脂为基础的复合材料,其中除了高分子树脂之外,还有许多添加剂亦称助剂,如果助剂是有毒有害物质,其量超过塑料制品卫生标准的允许值,该塑料即为不适宜接触食品的“有毒有害”的塑料制品。
常用的几种添加剂有增塑剂、抗氧剂、稳定剂、润滑剂、抗静电剂、胶粘剂和着色剂等各种化学品,这些添加剂也可能向食品中迁移,可能影响食品安全。
如:
塑化剂:一般也称增塑剂。增塑剂是工业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在塑料加工中添加这种物质,可以使其柔韧性增强,提高塑料加工过程中流动性,更容易加工。塑化剂产品种类多达百余种,但使用最普遍的是称为邻苯二甲酸酯类(或邻苯二甲酸盐类亦称酞酸酯)的化合物,但该类增塑剂被认为毒性大,不宜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材料,应当选用毒性小的增塑剂如柠檬酸酯。
抗氧剂:抗氧剂是一类化学物质,当其在聚合物体系中少量存在时,就可延缓或抑制聚合物氧化过程的进行,从而阻止聚合物的老化并延长其使用寿命。用于食品包装的塑料包装材料的抗氧剂,不仅本身应无毒,而且还需要严格控制其纯度。
稳定剂:塑料一般在较高温度下进行加工,而且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阳光、紫外线的照射,因此,为了增加塑料的稳定性,通常在加工过程中加入稳定剂、光稳定剂以及紫外线稳定剂等添加剂,常用的稳定剂有金属皂类、铅盐类、有机锡类等,其中,铅盐、毒性较大的有机皂及有机锡类等稳定剂,都不允许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
其它如润滑剂、抗静电剂等助剂也必须慎重选用,我国对于食品用树脂及添加剂采用“白名单”式的管理方式,即必须符合标准GB9685的要求。
胶粘剂:在塑料复合薄膜类包装中,经常使用的材料。其中双组分聚氨酯胶粘剂是复合包装用胶粘剂的主流,选用时需注意其中所含的芳香族多异氰酸酯,作为固化剂的甲苯二异氰酸酯会受热分解产生甲苯二胺,甲苯二胺在欧盟属于禁用的致癌芳香胺。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中特别规定了甲苯二胺和特定迁移总量(以异氰酸酯根计)的限量要求。
由上述可见,许多包装材料本身应当是无毒的,但是由于在树脂合成时残存毒性成分及塑料包装材料成型过程加入的助剂,导致其具有毒性,如果这些塑料包装和食品直接接触,就可能会有化学物质的迁移析出,或者降解产生的有害物质,给人体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国家强制性标准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及国家卫计委的相关公告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添加剂做出了明确的要求,生产企业不允许使用标准和公告规定外的添加剂,如果确实需要则必须要获得行政许可,并且添加剂的用量也需要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如此才能保障塑料包装材料的安全性。
(来自:包装企业网)